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发挥集中采购优势,提高政府采购质效,文登区根据上级政策要求,及时调整2023年政府采购数额标准。
对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单项或年度累计采购数额达到200万元(含)以上的货物、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。
对未纳入集采目录的货物、服务类项目,分散采购数额标准由原50万元调整至30万元,主要采取竞争性磋商、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等方式;工程类项目采购数额标准维持原标准60万元不变,主要采取竞争性磋商、竞争性谈判方式等。达到400万元(含)以上工程项目主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,并执行建设程序。对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、材料等货物类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,未完成工程所需的勘查、设计、监理等服务类招标数额标准为100万元。